網誌: 巴菲特班 洪瑞泰 (Michael On)
文章: 美股報稅經驗----申請退回被扣30%股利
連結: http://mikeon88.blogspot.com/2010/04/30.html
From: Joe Chen
Sent: Tuesday, April 27, 2010 11:40 AM
這只是個人報稅經驗分享,若有對於美國稅法問題,
還是要向專業人士請教。
非美國籍者每年報稅有免稅額
(例如2008年的免稅額為US$3500),
因此我向美國國稅局(IRS)報稅,
藉此申請退回美股投資所扣30%股利之稅金,
並成功的獲得IRS的退稅。
報稅步驟
A.申請個人報稅識別號碼(ITIN)
1.申請個人報稅識別號碼(ITIN) ,
須填寫W-7表格並附上證明身份文件(護照公證)。
W-7下載: http://www.irs.gov/pub/irs-pdf/fw7.pdf
2. 我是以郵寄謢照正本代替護照公證。
個人證明文件有二種方法,一是直接寄護照正本,
一是用護照影印本但要經過法院公正,
這個方法比較繁複,所以我選擇將護照寄到美國。
B.填寫1040-NR表格
向IRS報稅,藉此申請退回美股投資所扣2008年的預扣30%股利
1. 填寫年度1040-NR表申請退稅。
1040-NR下載: http://www.irs.gov/pub/irs-pdf/f1040nr.pdf
2. 將填好的W-7及1040-N,連同個人證明文件,
寄到美國國稅局(IRS)。
3. 於99年1月初郵寄掛號寄出文件
4. 3月初先收到IRS給的報稅識別號碼(ITIN),
三月中再收到IRS寄回的護照正本
5. 3月下旬收到IRS支票,退稅金額比實際退稅金額多一些,有加計利息
6. IRS所寄資料都是用平信寄回,要注意收件地址可確定收到信
7. 將退稅支票存入銀行托收,約需一個月入帳
8. 今年報稅(2009)美國籍,報稅截止日4月15日,境外人士報稅截止日6月15日
後記: 由衷感謝 Michael教導,以及巴菲特班同學慷慨分享,讓我學會如何投資美股。
參考網頁: http://www.tw.org/newsletter/taxlaw.html
非居民身份報稅
由於美國法律規定報稅人必須有社會安全號碼(Social Security Number)或個人報稅識別號碼(Individual taxpayer identification number, ITIN)。一般而言,社會安全號碼可在抵美後向社會安全局(Social Security Administration)申請。任何無法取得社會安全號碼的 F、J、M、Q 簽證持有人,必須在報稅前即獲得他們的個人報稅識別號碼。申請 ITIN 必須填寫 W-7 表格寄至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Center, Philadelphia, Pennsylvania 19255-0215。由於申請 ITIN 需要最少三十天的時間,建議同學們儘早申請。
非居民報稅,須填具下列兩項表格(1)1040NR 或1040NR-EZ及(2)個人資料表(Form 8843)。非居民可使用 1040NR-EZ (較簡易的表格),如果:(1)無扶養 (Dependent);(2)在美只有薪資和獎學金收入;(3)綜合所得淨額 (taxable income)低於五萬美元(其他相關規定請參照 1040NR-EZ 說明書)。非居民雖有利息收入但仍可使用 1040NR-EZ ,如果銀行利息是免稅(請參照前頁 W-8表格之討論)。如果不符合使用 1040 NR-EZ 的規定,非居民得使用 1040NR。 (有關稅務表格和表格說明書取得的方式,請參考後述之【報稅步驟】)
報稅的步驟
至於報稅的步驟,本文僅以1040NR的填寫步驟為主,因為對留學生而言,使用1040NR 者為多數且也較有利(以下討論也適用於1040NR-EZ)。原則上,誠實報稅及在合法的範圍內尋求個人的最大權益是填表的兩大前題。從順序上來說,通常從聯邦稅表先著手,再填州稅表。
報稅的步驟如下:
索取表格:稅務表格 (Forms, 如 1040NR),表格說明書 (Instructions, 如: Instructions for Form 1040NR),報稅手冊( Publications,如:外國人報稅須知(Publication 519),課稅和免課稅收入( Publications 525),聯邦所得稅須知(Publication172)可經由下列途徑取得:1.學校圖書館或當地公共圖書館;2.國稅局各地辦公室 (Federal buildings);3.打免費電話 1-800-TAX-FORM(1-800-829-3676)索取;4.自 IRS 網站上下載。
逐項填寫:稅表主要的項目有個人資料部分(姓名、地址、社會安全號碼或ITIN、婚姻狀況、國籍),收入所得部份(一般收入所得包括RA、TA所得都會列在W-2的薪資收入單上,而獎學金收入則列在1042S收入單上),個人寬減額部份(每年金額都會調整,可向專業報稅人士、學生顧問詢問,或自行查詢IRS網站資料),分項扣除額部份(對非居民而言,只有少數幾項可填寫,比如:事先被扣繳的稅、慈善捐贈、意外損失或遭竊、某些因課業有關支出等,不過都必須填寫附表說明支出原因)。每一個項目在說書上都會詳細解釋,最好逐條研讀後再填入。表格的最後一項就是查閱稅表上的稅率並比對自己核算出的金額,如此便能得知自己應該要被繳稅或者退稅了。
關於獎學金的申報,凡是Graduate Assistantships (TA, RA, GA ),均須以薪資所得報稅,學費並無法以「教育支出」(qualified educational expenses)抵稅。然而自學校所獲得的學費減免(tuition remission or reductions)獎學金,可不必繳稅。
目前我國和美國並無稅務協定(Tax Treaty),因此,稅務表格、說明書和手冊中有關稅務協定的部份並不適用。
核對與存底:稅表的附頁還有一項是有關填表人在居留的資料,例如預定居留時間、或有無國外收入來源等等,對於與自己無關的問題,可以寫上N/A (Not Applicable ) ,填完這一項,就算是完成了填表步驟;當然,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將所有的相關文件都檢查過,一一附上,免得又增加以後補寄的麻煩。最後,也別忘了一定要將所有表格文件影印一份自己保存,以備將來參考或者國稅局有任何疑問時查詢用。
截止時期:報稅的最後期限是四月十五日,但是如果儘早寄出,就可以早日收到退稅支票(約十週之內)。如無法在四月十五日前完成報稅,你可以利用Form 4868在四月十五日之前延長四個月的報稅期限。至於沒有任何收入的報稅人,其1040NR稅表及資料卡,只要在六月十五日以前寄出即可。
参考網頁:
http://www.tw.org/newsletter/taxlaw.html
http://www.irs.gov/pub/irs-pdf/i1040nr.pdf
http://greenhornfinancefootnote.blogspot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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